2016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 鎮瀾宮廟堂之美-繪畫比賽
活動簡章
活動主題:大甲鎮瀾宮為台灣最具代表性的媽祖廟之一,本年度之主題以呈現 「鎮瀾宮廟宇建築、龍柱、天公爐、麒麟送子.福祿壽、翡翠媽祖、
石獅、廟門...等」彩繪出華麗的廟宇藝術建築之美。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
贊助單位:內政部、文化部、交通部觀光局、台中市政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參加對象:
凡喜愛繪畫之全國各高中、國中、國小(4-6年級)學生均可參加。
分組:國小-國小組(國小4-6年級)。
國小-特殊國小組:國小(4-6年級),報名本組請於報名表上黏貼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國中-國中組(國中1-3年級)。
國中-特殊國中組(國中1-3年級) ,報名本組請於報名表上黏貼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高中-高中組(高中職1-3年級)。
高中-特殊高中組(高中職1-3年級) ,報名本組請於報名表上黏貼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比賽辦法:
比賽作品規格:國小組四開圖畫紙;國中組半開(全開一半77cm×53cm)圖畫紙;高中組半開(全開一半77cm×53cm)圖畫紙,畫法與材料不拘。並以正
楷詳填報名表各欄,將報名表浮貼於畫稿背面右下角,簡章所附報名表可自行複印或至大甲鎮瀾宮全球資訊網下載http://www.dajiamazu.org.tw/。
收件方式:以郵寄或親送為原則,作品包裝外封套請註明「鎮瀾宮廟堂之美」,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 ,主、贊助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備註:如以郵寄者,請以長柱形便利箱10×10×62.5cm寄送。
收件地址:43743台中市大甲區橫圳街163號 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收【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 】。
連絡電話:04-26763788#203、205。
收件日期:105年03月05日起開始收件至105年04月30日止,以郵戳為 憑;親送者應於上班時間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參加件數:每人限參加一件,來稿恕不退件。
獎勵方式: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各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優選10名。
特殊國小組、特殊國中組、特殊高中組各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1名、第三名1名、優選5名。
國小/特殊國小組
第一名:可獲新台幣 5,000元獎金及獎狀。
第二名:可獲新台幣 3,500 元獎金及獎狀。
第三名:可獲新台幣 2,000 元獎金及獎狀。
優 選:可獲新台幣 1,000 元獎金及獎狀。
國中/特殊國中組
第一名:可獲新台幣 8,000 元獎金及獎狀。
第二名:可獲新台幣 6,000 元獎金及獎狀。
第三名:可獲新台幣 3,000 元獎金及獎狀。
優 選:可獲新台幣 2,000 元獎金及獎狀。
高中/特殊高中組
第一名:可獲新台幣 10,000元獎金及獎狀。
第二名:可獲新台幣 8,000 元獎金及獎狀。
第三名:可獲新台幣 6,000 元獎金及獎狀。
優 選:可獲新台幣 3,000 元獎金及獎狀。
作品評選:
聘請專業美術及教育人士評審。
得獎公布、頒獎、展出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注意事項:
參賽者須清楚並同意,參賽者繳交畫作及視為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無
償授權活動單位。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
位有權製成各種文宣品發行,得獎者不得異議。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以各
種形式公開、發表、出版、公益推廣等使用。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集結成冊
出版及自行再版;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致版稅及酬金。
參賽作品應以「鎮瀾宮廟宇建築、龍柱、天公爐、麒麟送子.福祿壽、翡翠媽祖、石獅、廟門...等」為主題,報名及作品不符規定者,將不列入評審。
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盜錄他人作品,若有違者經發現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獎金及獎狀,其涉著
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贊助單位無關。
參加者需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若無故提供不實資料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於大甲鎮瀾宮全球資訊網站公布。
投稿件一概不發還,請自留底稿。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均為私密,承辦單位絕對保密,不擅自外洩。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址:大甲鎮瀾宮全球資訊網(http://www.dajiamaz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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