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花蓮勝安宮辦理第一屆王母盃「親子寫生比賽」活動辦法
王母娘娘下降六十七週年勝世安邦國際觀光文化季
一、目 的:
為提升藝文氣息,陶冶性情,端正社會秩序,並讓民眾對宮廟傳統建築與人文意涵有更深入的瞭解與認識,見證宮廟之美最真實的感動。
二、比賽主題:
配合勝安宮勝世安邦國際觀光文化祭活動,以勝安宮之建築宮貌、景物為主題,進行寫生比賽,創作方式不拘。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主辦單位:花蓮勝安宮
協辦單位:游淑貞議員服務處、花蓮美術協會、七腳川美術協會、青溪文藝協會、更生日報社、東方報社
四、參加資格
凡對繪畫有興趣之在校學生及愛好繪畫的社會人士,歡迎踴躍參加。
五、參賽組別
1. 幼小低年級組(幼稚園、國小一至二年級,含升三年級)
2. 國小中、高年級組(國小三至六年級,含升國中)
3. 國中組(含升高中)
4. 高中、大專、社會組
六、獎勵方式
1、高中、大專、社會組
首獎1 名:獎金新臺幣4000元整、獎狀。
貳獎1 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獎狀。
参獎1 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獎狀。
佳作獎10名:獎金新臺幣500元整、獎狀。
2、國中組
首獎1 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獎狀。
貳獎1 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獎狀。
参獎1 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整、獎狀。
佳作獎10名:獎金新臺幣300元整、獎狀。
3、國小中、高年級組
首獎1 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獎狀。
貳獎1 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整、獎狀。
参獎1 名:獎金新臺幣500元整、獎狀。
佳作獎10名:獎金新臺幣300元整、獎狀。。
4、幼小低年級組
首獎1 名:獎金新臺幣800元整、獎狀。
貳獎1 名:獎金新臺幣500元整、獎狀
参獎1 名:獎金新臺幣300元整、獎狀
佳作獎10名:紀念品、獎狀
七、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05年7月9日(星期六)09:00~14:00
八、參賽方式:
(一)、參賽者請於活動日上午09:00~10:00止,至本宮園區「寫生比賽服務台」填寫活動報名表,領取比賽用圖畫紙(四開),幼小低年級組(八開)每人限領取一張。
(二)、比賽用圖畫紙,主辦單位將註記與活動報名表相同之序號,參賽者不得於圖畫紙上註記任何有關個人資料之文字、圖像等,違者喪失參賽資格。
(三)、作品限當日14:00時前於園區內繪畫完成,並繳交回園區「寫生比賽服務台」,不得帶出活動現場,違者將視同棄權。
九、活動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勝安村慈惠三街118號(花蓮勝安宮)
十、評審及成績公佈:
(一)、比賽之作品由本宮聘請五位專家擔任評審,評審以具藝術美學專長、藝術創作者或美術老師之專家學者擔任,進行審核。
(二)、評分依據分別為:主題30%、構圖30%、色彩20%、完整性20%。
(三)、評選時間:105年7月10日
(四)、評選結果於7月12日花蓮勝安宮全球資訊網://www.sheng-an.org.tw,活 動訊息公布得獎者名單,並將聯繫得獎者通知領獎事宜。
十一、注意事項
(一)、請自備畫板,畫材不拘,粉蠟筆、水墨、水彩、彩色筆、素描等均可。
(二)、比賽作品若有發生非參賽者本人繪畫或是臨摹他人作品恕不受理,違者以棄權論。
(三)、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本宮使用該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本宮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四)、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五)、若遇下雨,活動照常舉辦(改在室內或廊道進行)遇颱風、天災擇日舉行。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宮決議修訂公布之
十二、活動洽詢:連絡電話:(03)852-8686 (陳秘書)傳真(03)852-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