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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6日-2016年2月16日(郵戳為憑)

我的夢想車

全國公私立幼稚園、國小及國中學童,皆可依比賽辦法報名參加。

A組:不超過8歲

B組:8歲(含)-11歲(含)

C組:12歲(含)-15歲(含)

1.所有作品一律以8開圖畫紙參加(請自購圖畫紙參賽)。
2.參賽作品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皆可,不需裝裱。
3.提交之作品,須包含報名表。同時不得以共同創作之方式參賽。
4.彩色手繪,畫面須有背景(需描述情境,非只畫車)。
5.數位作品不予接受。
 

1.收件方式

  • 使用8開圖畫紙,於本網站下載報名表,請填妥報名表後黏貼於作品背面。
  • 參賽作品以郵寄為原則,亦可由班級老師統一送件。請於作品包裝外封套註明「2016 TOYOTA全球夢想車創意繪畫大賽」字樣。
  • 作品與報名表一同郵寄至「2016 TOYOTA全球夢想車創意繪畫大賽工作小組」收
2.郵寄地點: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11樓「2016 TOYOTA全球夢想車創意繪畫大賽工作小組」收。
3.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2月16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全國大賽及世界大賽中的所有作品,將由主辦單位邀請的評審及外部專家評分。
2.評分標準:
  • 繪畫作品中是否傳遞出作品主題和理念
  • 繪畫作品中夢想或未來的獨特想像力
  • 作品繪畫技巧:包含整體性、色彩協調性、完稿度等
3.全國大賽中各組分別選出前3名金獎代表參與世界大賽(金獎作品將送至日本TOYOTA總公司進行世界大賽決選)。
4.預定於2016年3月上旬完成全國大賽評審。
5.預定於2016年3月底通知入圍世界大賽之得獎者,共9名,並公布於活動網站。
6.在世界大賽中,將從各國的參賽作品中選出得獎者(金獎、銀獎、銅獎、佳作及TOYOTA特別獎)。
7.全國大賽及世界大賽評審及外部專家所作的決定即為最終審核結果。
 
1.主辦單位寄發比賽規章至各校,並由學校協助發送各班級,完成作品請於2016年2月16日前由學生個別寄送或由學校以團體方式統一寄送「2016 TOYOTA全球夢想車創意繪畫大賽工作小組」收。
2.全國大賽中,主辦單位將於各組作品中分別選出前3名金獎(共9名金獎)得獎者,金獎作品將可代表台灣參加2016年8月於日本舉辦的世界大賽。
3.全國大賽的得獎者預定於2016年3月宣佈。
4.世界大賽的得獎者將於2016年6-7月通知,並在2016年8月於日本舉辦頒獎典禮。
 
1.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2.參賽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辦理,敬請安心填寫。
3.參賽者之參賽次數並無上限;但是,每一參賽作品必須置於單獨信封及參賽報名表。
4.參賽者可繳交多件作品,但至多只能獲得一個獎項。
5.著作權: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並授權第三人使用。又參賽作品之著作人不得對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授權利用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6.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得自由利用參賽作品,例如以行銷或廣告用途將參賽用品印製在印刷物上等。
7.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嚴禁抄襲或盜用他人作品或著作參加徵選,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參賽者原領之獎勵外,凡違反著作權者之法律責任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8.作品之著作權等相關權利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次比賽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9.已公開發表之作品、曾參與其他比賽之作品、及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之作品不得參賽。參賽作品必須符合參賽之主題,方屬合格。
10.未成年者參賽,應得父母,即法定代理人之簽名同意。若父母雙方皆可行使法定代理權,則父母皆應簽名。若父母只有一方得以行使法定代理權,父或母單一簽名即可。若父母皆無法簽名,必須由監護人簽名。
11.參賽者得獎後,須於領獎前簽署肖像權使用授權書及著作權聲明書。
12.代表參與世界大賽之參賽者及其父母或監護人:(1)必須具備合法進入日本之條件;(2)應能夠並願意依主辦單位所指定之行程進行日本之旅;主辦單位不負責、亦不保證赴日旅遊簽證之核發一事。
13.代表參與世界大賽之參賽者及其父母或監護人遞交參賽作品,即視同同意遵守所有參賽規定;對於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及外部專家所評審的最後結果,將無異議予以接受。
14.如因故、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活動暫停,主辦單位將以公告方式告知活動延長或暫停。
15.主辦單位若因故將獎品內容更換,得獎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安排之替代獎品,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16.本活動獎品將不得轉換、轉讓、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商品。
17.未滿20歲之得獎者,須同時附上本人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證件,並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一同領獎。
18.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為本活動之進行與贈獎、宣傳將於台灣、日本等本活動舉辦之地區收集、處理及利用上述個人資料並授權合作廠商利用直至本活動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消失。本人得就個人資料向主辦單位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又若不提供個人資料者,將無法參與本活動。
1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達新台幣 1,000 元以上,獎項所得將 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者需提供身份證影本,且依規定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主辦單位依稅法規定須扣繳應扣繳稅額者,得獎者應依主辦單位指示預先繳交獎項之應扣繳稅額,由主辦單位扣繳,年度報稅時並須計入個人所得,故得獎者於得獎後須將稅款給付主辦單位後方可領獎,且在申報所得稅時仍需計入計算。以上稅法規定若得獎者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20.主辦單位對所有活動辦法及規則擁有最後解釋權利。並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公佈於官方網站或現場,恕不另行通知。
21.參賽者及其父母或監護人遞交參賽作品,即視同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與所有參賽規定;對於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及外部專家所評判的最後結果,並將無異議予以接受。
 
 

完成報名繳件,前33,000名每人可獲得TOYOTA夢想車特製鑰匙圈乙份。透過班級統一繳件報名,每班再贈送2016年夢想車精美月曆乙份(僅限前1,700個班級)。

 
1.金獎:各組前3名(共9名),可獲得溫莎牛頓木盒畫具組(並刻上得獎者姓名以玆
紀念)、金石堂圖書禮券3,000元及獎狀1紙。入選者將代表台灣前進日本與全球超過
80個國家角逐世界大賽獎項。
2.銀獎:各組10名(共30名),可獲得金石堂圖書禮券1,000元及獎狀1紙。
3.銅獎:各組15名(共45名),可獲得金石堂圖書禮券500元及獎狀1紙。
4.佳作:各組100名(共300名),可獲得獎狀1紙。
 
1.金獎:各組1名(共3名金獎作品)
2.銀獎:各組2名(共6名銀獎作品)
3.銅獎:各組3名(共9名銅獎作品)
4.佳作:各組4名(共12名佳作作品)
5.TOYOTA特別獎President Akio Toyoda Award:不分組別,自金、銀及銅獎作品中選出1名。
6.世界大賽中各組別之金、銀、銅與TOYOTA特別獎之臺灣得主,其本人及一位家長或監護人可贏得一趟日本之旅。獎品為主辦單位提供之來回日本的經濟艙機票、在日旅費及住宿。得獎者須自行負擔國內往返機場的費用、其他國內旅費、以及領收獎品需繳納的所有稅款。機票日期無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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